廉政建设
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问题“两项专项治理”监督举报专区
一、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” 专项治理工作
1.严肃查处“小官贪腐”问题。重点查处“小官大贪”、侵吞挪用、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,以及在医药购销、物资采购、工程建设、干部选任、资金管理、后勤运营、人员救助、资金捐赠等领域中的腐败问题。
2.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。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请客送礼、变相公款旅游、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和奢侈浪费,以及公车私用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。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
3.严肃查处医疗服务领域突出问题。重点查处收取红包、回扣,倒卖床位、倒卖号源、倒卖病人,大处方、乱检查等问题。
4.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二、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
1.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、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、错失工作时机、耽误工作进程;
2.缺乏政治担当,“四个意识”不强,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;
3.以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,只喊口号、光说不练、不认真贯彻落实;
4.在城市副中心建设、京津冀协同发展、北京市医改等重大任务中不做为、乱作为;
5.履行医疗服务、卫生救护、备灾救灾等服务职能不到位,监管不力、失职渎职,导致重大事故、事件、案件发生,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;
6.在医院工程建设、搬迁等过程中以工程谋利、以权谋私等乱作为;
7.为民意识不强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之不理、处置不当,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,造成恶劣影响;
8.服务意识淡薄,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、作风粗暴,以及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、“门好进、脸好看、事难办”问题;
9.纪律松弛,效率低下,推诿扯皮,庸懒散拖,延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;
10.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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